清朝对边疆地区的治理
(1) 西北地区。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准噶尔部噶尔丹和俄国相配合,东侵喀尔喀蒙古。康熙二十九年乌兰布通之战清军击败准部,噶尔丹遁逃。次年,康熙与内外蒙古的首领参加多伦会盟,实行盟旗制度,稳定了喀尔喀蒙古长期动荡的局势。三十五年至三十六年康熙率师亲征,平定了噶尔丹叛乱。此后策妄阿拉布坦重振准部,占领拉萨。清廷于康熙五十九年派兵入藏,驱逐了准噶尔军。 雍正二年(1724年),清军又平定了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叛乱。 乾隆二十二年(1757年),平定准噶尔,统一天山北路,随即进入南疆。二十四年夏,平定大小和卓之乱,统一南疆。三十六年,土尔扈特部在其领袖渥巴锡的率领下回到伊犁,受到清政府的重视和欢迎。
(2) 西藏。康熙五十九年,清军逐准部出西藏,清廷设驻藏大臣监督。后进一步提高驻藏大臣的权力,并实行金瓶掣签制,以防止班禅、达赖的转世为贵族农奴主操纵、利用。
(3) 西南其他地区。雍正年间,清廷在云南、贵州、广西、四川、湖南等省大规模推行改土归流政策。废除土司,分别设置府、厅、州、县。改土归流政策遭到土司的抵制。清朝镇压土司用力最大、耗时最久的是乾隆年间的大小金川之役。
《中国大百科全书》(精粹本)

